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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伤备案审批流程

2017-06-19

一、申报条件

参保人员(医农保患者)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,且无第三方责任,并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(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:1、应当从工伤基金中支付的;2、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;3、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;4、在境外就医的)。

二、审批流程

1、主管医生打印《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住院备案表》;

2、患者(或指定人)如实填写受伤情况(时间、地点、类型、原因、经过)等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;

3、主管医生审核并签字确认后交由医保办;

4、医保办工作人员(门诊一楼服务台)审核盖章并拍摄留存备案;

5、患者凭审核盖章后的《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住院备案表》及社会保障卡·市民卡到住院收费处办理自费转医保等相关手续。

6、《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住院备案表》须交还主管医生,与住院病历一同归档保存以备核查。

义乌市中心医院承办

电话:0579-85209666(总机) 地址:义乌市江东路699号、南门街519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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